浙江理工大学“建环校友会春蕾基金”奖学金(原“浙理建环校友会奖学金”) 由浙江理工大学建环专业校友会捐资设立,主要用于奖励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品学兼优的本科生。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进行该奖学金评比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奖学金分类及对象
奖学金分为“建环新生奖学金”和“建环优秀学生奖学金”两大类,“建环新生奖学金”面向入学并分流到建环专业的大一新生,“建环优秀学生奖学金”面向建环专业的大二和大三学生。
二、奖学金名额及金额
奖学金每年评选名额为14名,其中大一学生8名、大二学生3名、大三学生3名,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、遵规守纪、品行端正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勤奋学习。
2、“建环新生奖学金”:大一专业分流后进入建环专业、且专业分流成绩在年级前8的学生。获奖者需签署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不转专业的承诺书,否则不予颁发奖学金,并由候补学生替代。
3、“建环优秀学生奖学金”: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二和大三学生可以申报,并择优评选。
1)学年综测排名年级前20%。
2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全文收录,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级刊物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。
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(排名前三)。
4)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。
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桑麻奖学金、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的学生,原则上不再参评“建环优秀学生奖学金”,同一人只能获得一次“建环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。
四、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
1、休学、试读期间的学生。
2、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。
3、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。
4、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。
五、申报程序及评审要求
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:学院党委书记李娜为主任,张春勤、朱何璇为副主任,吕超、王欢欢、马景辉、郑旭、叶碧翠、何梦为组员。
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学风建设指导中心初审、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,由学院学风建设指导中心负责发放奖学金。
六、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
1.请申请的个人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“建环校友会春蕾基金”奖学金申请表及承诺书、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“建环校友会春蕾基金”奖学金汇总表,电子稿务必压缩包以姓名命名,最迟4月25日16:00前发送至邮箱邮箱zstujzgcxy2023@163.com。
2.上述附件纸质件及佐证材料纸质稿复印件务必于4月28日14:00前报送至建工学院学工办7号楼521何梦老师处。
3.请注意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,按期提交申请,逾期不候。
七、本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,由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