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保证国家、省和学校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,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现依照《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(浙理工学〔2020〕7号)第九条对2025-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情况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联系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伍老师8684337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