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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“浙江理工大学科协、社科联先进工作者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2-1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为表彰在学校科协、社科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,激发工作热情,进一步促进我校科技工作持续快速发展,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》(浙理工人〔2017〕12号)决定开展“浙江理工大学科协、社科联先进工作者”的评选和表彰工作。现就2017年度“浙江理工大学科协、社科联先进工作者”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推荐人选须满足下列条件:
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求真务实,勇于探索,锐意改革,开拓创新,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;

2.深入科协、社科联团体,积极组织、参与校科协、社科联的各项活动,在群体中有一定的知名度;

3.热爱科协、社科联管理工作,积极参与科协、社科联的各项事务,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组织策划能力;或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科普工作,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具有较强的科普创新思维,工作业绩突出,受到行业和社会的认可。

一、评选程序

1.采用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由申请人填写《2017年度浙江理工大学科协、社科联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》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,报科研院办公室。各单位限推荐1人。

2.校科协、社科联根据参评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拟表彰人选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并交学校审定后,予以表彰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,填写《2017年度浙江理工大学科协、社科联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》(附件),于2017年12月25日16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,并将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院办公室(行政楼449)。

联系人:黄珏,电话:86843278,邮箱:huangjue@zstu.edu.cn

 

附件:2017年度浙江理工大学科协、社科联先进工作者推荐表.doc





 科学技术研究院      

2017年12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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