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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示和分配2017年度全校科研工作量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2-2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科研业绩量化标准(2017年修订)》(浙理工科〔2017〕2号)和《关于年度考核中变更科研成果核算周期的通知》(科技〔2012〕02号)文件精神,科研院对2017年度全校科研工作业绩进行了核算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(待定和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,结果另行通知)。

为配合学校考核、评优工作,及时发放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,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分配与公示同期进行。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8日 - 2017年12月31日对核算结果有疑义的,请反馈给学院(部)科研秘书,各学院(部)请于2017年1月2日上午9:00前将意见汇总后,以书面形式(分管领导签字、盖章)提交给科研院综合办公室。以个人名义提交科研院的意见不予受理,敬请谅解。各学院(部)科研管理人员联系方式请见:http://kjc.zstu.edu.cn/Art/Art_1/Art_1_205.aspx

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,在2017年12月29日上午8:00 - 2018年1月2日下午15:00期间登录科研系统(进入“我的科研考核”/“科研业绩分配”)完成项目、成果的工作量分配。

 

附件:2017年度全校科研工作量-公示稿(更新版)20171228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17.12.28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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