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科研业绩量化标准(2017年修订)》(浙理工科〔2017〕2号)和《关于年度考核中变更科研成果核算周期的通知》(科技〔2012〕02号)文件精神,科研院对2017年度全校科研工作业绩进行了核算。经公示后,现将调整的2017年度全校科研工作量再次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2018年1月3日 - 2018年1月4日15:00。附件:2017年度全校科研工作量-公示稿201801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