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,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,学校设立了资助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和申报专利(软件著作权)的专项经费。为规范该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特制订《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办法》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办法
2.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申请表
浙江理工大学
2013年1月15日
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印发
附件: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申请表.doc
建工政2014-15号-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公布2012级优秀生及导师名单的通知.pdf
附件1
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办法
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,激发我校大学生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,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,培养一批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,学校设立了资助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和申报专利(软件著作权)的专项经费,为规范该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申请资助条件
1.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理工大学;
2.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本科生;
3.论文投稿或申请专利(软件著作权)时,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在校生。
二、资助额度
对各类成果的资助额度见下表。
成果形式 | 成果级别 | 最高资助额度(元) |
论文 | 顶级、特级期刊 | 3000 |
SCI | 2000 |
一级期刊A类 | 1500 |
一级期刊B类、EI(会议收录的除外) | 1200 |
二级期刊 | 600 |
其它期刊、会议收录的EI | 300 |
专利 | 发明 | 3500(由科技处资助) |
实用新型 | 500 |
外观设计 | 250 |
软件著作权 |
| 5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