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3-10-27 点击数:
为了加强对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管理,保证评审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进行,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浙理工学[2017]11号)、《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(浙理工学[2022]10号),现对学院初审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名单详见附件,公示期间为10月27日—11月3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向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,地址7号楼521,联系电话0571—86845411,联系人应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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